11部门发文明确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目标

发布时间: 2026-04-29 01:54:55

新闻内容

**正文:** 近日,民政部联合发改委、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这份重要文件,不仅首次清晰地界定了"互助性养老服务"的概念,更明确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发展目标,标志着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向着更加多元、更具包容的方向迈进。 什么是互助性养老服务?简单来说,就是邻里之间、社区居民互相帮助,为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是一种非营利性质的养老服务形式。它强调的是社区内部的力量,通过"自助为老"带动"互助为老"。 这份《意见》的核心之一,是设定了明确的量化目标。到2030年,我们的目标是:**超过70%的城乡社区都要具备互助服务功能**,也就是说,绝大多数老年人,无论生活在城市还是乡村,都能轻松接触到互助养老服务。同时,乡镇(街道)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走访关爱活动将建立常态化机制,确保他们的生活有人关心、有人照应。届时,互助性养老服务将更加普及,老年人的需求能够更及时地得到满足,服务的可持续性也将大大增强。 《意见》在具体措施上也提出了不少亮点。**首先,要大力发展社区支持的居家互助服务**。鼓励社区、街道,组建由热心居民、退休人士等组成的互助服务队伍。他们可以为独居、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比如送餐上门、打扫卫生、跑腿代办、应急救助等。**其次,要扶持专业化发展**。鼓励引入专业的社会组织或运营团队,提升互助服务的质量,并确保其能够稳定持续地运行下去,避免"一阵风"式的志愿服务。 对于农村地区,《意见》也给予了特别关注。鉴于农村地区养老服务基础相对薄弱,《意见》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整合资源。比如,可以将一些闲置的村部、学校、敬老院等场所,改造成"互助幸福院"或类似的互助养老社区。通过资源的整合和共享,既解决场地问题,又能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 总的来说,这份文件的出台,对于完善我国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明确了发展方向,也为社会资本和社区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提供了政策指引。互助性养老,不仅解决实际问题,更体现了中华民族"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传统美德,是未来养老的重要补充力量。 展望未来,随着政策的逐步落地,老年人将能在"家门口"享受到更多温暖而可持续的"互助式"服务,这既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也必将提升千家万户的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