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鼓励各地稳健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 2026-04-23 03: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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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迎来新机遇" 农民增收一直是农业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近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帮扶司司长许健民透露,将通过四个维度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其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被列为重点方向。 当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正面临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超过90万个,农民合作社超过220万个,家庭农场超过94万个。这些新型经营主体的出现,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许健民司长指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是简单的规模扩张,而是要通过创新经营方式,让农民真正受益。各地正在探索多种发展模式: 在浙江安吉,村集体通过盘活闲置农房发展民宿产业,让村民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收;在四川成都,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合作,打造农产品品牌,实现优质优价;在江苏沭阳,村集体统一管理土地资源,引入电商企业,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许司长特别强调,改革要注重保护农民利益。通过股份合作、租赁经营等方式盘活集体资产,确保农民享有资产收益。同时,要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让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渠道更加多元。 业内专家认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关系到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随着改革深入推进,预计将有更多农民从集体经济发展中获益。 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2023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万元,比2022年增长6.3%。有理由相信,在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的共同作用下,农村集体经济将释放更大潜力,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