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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提升农业数据质量,李强签署新修订《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农业数据的准确性对于国家宏观调控、农村政策制定以及农业相关企业的决策都至关重要。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修订后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提升农业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全面性和时效性。
修订后的《条例》共7章44条,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了完善:
#### 一、完善农业普查基础制度
首先,《条例》明确了农业普查的组织原则,增加了“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强调政府、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各界在农业普查中的协同合作。此外,《条例》还增加了对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新内容的调查,确保农业普查能够更全面地反映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最新状况。
与此同时,《条例》引入了遥感测量等现代化技术手段,提升了农业普查的技术含量。《条例》还要求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社会大数据等资源,进一步提高数据采集的效率和准确性。
#### 二、加强数据质量控制和资料管理
其次,《条例》强化了农业普查数据的质量控制机制。修订内容明确了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事后质量抽查中的职责,统一组织抽查工作,并将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国和各地方农业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依据。
此外,《条例》还对农业普查资料的保密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普查办公室和普查人员严格履行保密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农业普查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三、防范和惩治数据造假
最后,《条例》加大了对农业普查数据造假行为的惩治力度。在立法目的中,增加了保障农业普查数据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要求。明确规定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要求普查对象填报虚假数据,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普查工作。
《条例》还详细规定了农业普查对象应如实提供资料的责任,不得迟报、拒报或提供不完整的数据。对于普查办公室和普查人员,要求其必须如实搜集和报送数据,不得伪造或篡改农业普查资料。
对于农业普查中弄虚作假的行为,新修订的《条例》加大了处罚力度,提高了罚款数额,并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刑事责任。通过这些措施,确保农业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和权威性,为国家农业政策的制定和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可靠依据。
此次《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修订,不仅提升了农业普查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也为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持。随着条例的正式实施,农业数据的质量和透明度将进一步提升,为农业领域的决策和投资提供更加可靠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