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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出台容量电价新机制,储能项目迎来政策利好!
2月25日,青海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建立青海省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这份重要文件将对青海电力市场产生深远影响。根据方案,2026年起,青海将向具备调节能力的发电企业支付每年每千瓦165元的容量补偿费用,这相当于为电力系统的"备用军"提供了一笔可观的"值班津贴"。
深入来看,这一政策设计颇具巧思:一方面,青海明确将光热发电和新型储能的厂用电率分别设定在21.53%和10.39%的水平;另一方面,创新性地规定参与配储的新型储能电站将不纳入容量补偿范围,而是直接获得市场交易资格。这种"双重通道"的设计,既给予了各类调节资源公平竞争的机会,又为储能项目开辟了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快速通道。
需要特别关注的是,青海此次改革还明确了抽水蓄能电站将按国家政策纳入容量电价机制,这为未来大型储能项目的发展提供了政策预期。同时,通过选取近3年净负荷高峰前0.2%时段中的最大持续4小时作为计算依据,更是体现了青海在系统运行安全与效率间的精妙平衡。
这项政策对于青海建设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通过建立容量补偿机制,可以有效激励各类调节资源参与系统调节;另一方面,允许新型储能直接进入市场交易,有助于促进储能产业的创新发展,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供有力支撑。
业内专家分析认为,青海此举不仅将推动当地能源结构优化升级,更为全国其他地区探索容量补偿机制提供了宝贵经验。随着政策落地实施,储能等新型调节资源有望在青海能源转型中发挥更大作用,助力青海打造更加安全、高效、经济的现代能源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