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保三部门职责分工确定后 浙江建立首个省级金融消保联席工作机制

【金融消保三部门职责分工确定后 浙江建立首个省级金融消保联席工作机制】财联社8月9日电,浙江金融监管局今日发文称,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机构改革部署,平稳高效依法做好浙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投资者保护工作,浙江金融监管局分别和人行浙江省分行、浙江证监局就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合作签订备忘录,牵头建立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浙江省分行、浙江证监局参加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同步完善信息共享、工作联动等配套措施,健全金融“大消保”工作格局。 今年6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安排的公告,对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进行了调整。浙江也是上述调整之后,首个宣布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省份。(财联社记者 彭科峰)